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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无偿献血志愿者爱心服务队招募活动开始啦!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6/4 16:26:58

无偿献血爱心服务志愿者招募倡议书

 
广大爱心市民:
    有一种精神叫奉献;有一种责任叫志愿。“志愿者”是一个美好的字眼,她的背后,承载了奉献与快乐,付出与成长。如果您有仁爱之心,如果您有助人之愿,那么欢迎加入到我们无偿献血爱心服务志愿者行列中来!
    无偿献血爱心服务队主要开展献血宣传、献血者招募和献血过程中的引导服务工作。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来选择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
    您的力量无论大小,时间不计长短,心中有爱,涓滴成海,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朋友们,请积极行动起来,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下汇聚集结!用您的热诚抚慰生命,用您的行动传播爱心!您的加入将会使无偿献血的仁慈博爱事业更生机无限,将会使志愿者行动多一份希望,多一份力量,多一份辉煌!
    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报名加入无偿献血爱心服务队,并对您的爱举深表敬意。
 
  
                                                                    溧阳市献血办公室
                                                                    溧阳市血站
                                                                    报名地址: 溧阳市血站献血服务科
                                                                                平陵广场献血车
                                                                                大润发献血车
                                                                    爱心献血屋(人民医院大门旁)
                                                                    联系方式:0519-87032102
                                                                              0519-87321900
 
溧阳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
 章  程
 
溧阳市献血办公室   溧阳市血站
 
 言
 
无偿献血服务志愿工作:是指自愿贡献个人可以支配的时间及精力,在不获取任何金钱或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做出无私的奉献和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无偿献血服务志愿工作的意义:志愿服务是红十字会奉行的七项基本原则之一,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内容,在我国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志愿工作者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对于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推动社会文明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无偿献血服务志愿工作的特征: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
溧阳市无偿献血服务志愿工作的宗旨:弘扬时代精神,推动无偿献血,传播精神文明,创建和谐社会。
溧阳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的性质:由热爱无偿献血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以推动自愿无偿献血及拓展其它社会公益性事业为目的,是“自发形成、自愿参与、自主管理、自我完善”的志愿工作者服务队。
  
 
溧阳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办法
(暂行)
 
为了有效地开展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使服务工作规范化,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溧阳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以下简称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办法》(暂行)。
1、性质
志愿者爱心服务队是血站与热心于无偿献血事业的人士共同组成的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
2、组织机构
志愿者爱心服务队成立初期,由市血站负责服务队的招募登记、培训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正常运行后,市血站只负责与服务队之间的联系与协调,共同为富有爱心的人们搭建传递爱心、服务社会的平台。
根据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的任务,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设总队长一名;下设2支分队,分别为宣传招募分队、咨询服务分队,每分队设队长各一名。
3、任务
1)组织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
2)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的科学理念,倡导他人参与献血活动。
3)协助建立固定献血队伍,为献血者提供咨询、服务。
4)参加无偿献血和无偿献血宣传及拓展其它社会公益性活动。
5)积极献计献策,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稳定、持续向前发展。
6)志愿者骨干应承担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与发展工作。
4、义务和权利
义务: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应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及宣传活动;通过亲身体会,倡导和动员广大献血者积极加入固定无偿献血队伍;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顾全大局,维护集体荣誉;自觉遵守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制度。
权利:有自愿加入、自愿退出的权利;有参加组织宣传、服务活动的权利;在组织内有参加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对组织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有保留个人隐私的权利。
5、加入志愿者服务队的条件
以个人自愿为原则,年龄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自愿),志愿从事无偿服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加入组织登记手续,接受加入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和管理
1)市血站负责志愿工作者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主要注重志愿宣传服务理念、无偿献血相关政策、科普知识及志愿服务时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努力提高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2)市血站根据实际需求,向志愿工作者提供志愿服务岗位。也鼓励志愿工作者主动寻找、联系和发现无偿献血服务岗位,经血站认可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志愿者参加服务时佩带统一的服务标志。参加服务后,由在场的血站工作人员对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进行相应的记录。
4)市血站负责志愿者基本情况、培训、服务等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作为考核表彰的主要依据,努力实现管理工作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
7表彰和奖励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以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一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20小时的志愿者;
(二)“二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240小时的志愿者;
(三)“三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60小时的志愿者;
(四)“四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480小时的志愿者;
(五)“五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的志愿者;
(六)“终身荣誉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十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
(七)星级志愿服务者的表彰按《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执行。市血站根据志愿者的奉献额度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8退出制度
1)志愿者服务队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2)各队负责人凡无故三个月不参加服务活动或无工作成效者,可劝其解除聘任职务,另选他人。
3)志愿者提出退出申请,或没有任何理由连续一年以上未参加活动者,市血站予以注销登记并备案。如以后有意愿参加服务随时欢迎志愿者重新加入。
 
 
工作职责
1、总队长工作职责
1)做好与血站的沟通协调工作。
2)全面负责志愿者爱心服务队工作。
2、副队长/分队长工作职责
1)提醒志愿者按预约时间到岗服务,如发现志愿者不能按时到岗,应及时安排其他人进行服务,确保人员配备。
2)对当天服务的志愿者进行分工和指导,由于参加服务的志愿者经常变动,要在服务前向志愿者说明当天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注意事项等,使之了解如何规范有序地服务。按约定时间提前到岗,不迟到,不早退,遵守工作纪律。
3)要经常了解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地、恰当地向志愿者指出,并给予改正意见,做到规范服务。随时掌握志愿者的动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4)接受队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4、宣传招募分队工作职责
1)宣传无偿献血的法律法规,在广大市民中普及无偿献血的相关知识。
2)配合市血站做好重大节日的献血宣传活动。
3)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及时报道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和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4)招募固定献血人员,扩大固定献血者队伍。
5)招募成分献血人员,扩大成分献血者队伍。
5、咨询服务分队工作职责
1)协助血站工作人员营造温馨和谐的献血环境,迎接引导来访者或献血者,提示献血者要注意的事项。
2)协助献血者正确填写表格,引导献血者按流程登记、体检、献血等。
3)对献血者献血前、、后进行服务,解答献血者提出的问题。如遇疑难问题应及时请专业人员解答。
4)与献血者沟通,缓解献血者的紧张情绪。与献血者交流自己的献血经历和体会,消除献血者的疑虑。
5)志愿者原则上不能进入采血区,不得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
6)热情迎送每一位献血者或来访者,服务中使用文明用语。
7)鼓励献血者在符合献血条件时再次献血。
 
 
志愿者行为规范
 
1、志愿者在服务场所进行服务活动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仪表端庄,态度亲切诚恳。男士避免蓄长发、留胡须,女士应以淡妆为宜,杜绝酒后及吸烟参加服务。
2、以饱满的精神面貌,积极热情地进行服务。
3、使用文明用语,在献血者需要帮助时,及时送上志愿者的关怀。
4、志愿者在无偿献血宣传、咨询、招募过程中要尊重科学,遇到较专业或尚不十分清楚的问题时,要主动请专业人员解答。
5、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学习、相互鼓励。
6、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时,不得从事与志愿服务无关及影响组织声誉的活动。
7、志愿者之间有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当事人沟通,亦可向队长或血站反映。
8、志愿者与血站工作人员之间有意见、建议时,可向组织反馈、沟通。
9、志愿者要按照约定的服务时间准时到岗服务,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预约时间服务时,应提前告知队长。
10、在服务过程中,志愿者之间不可聚在一起聊天,应多与献血者交流。
11、志愿者在离开服务岗位时,不得穿志愿者服装及佩戴胸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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