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市民常说“献血无偿,用血有价”, 并因此而产生误解,其实通常所说的“血费”,应该称为“血液成本费”,现在就此问题作详细说明。
献血与用血:《献血法》确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明文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江苏献血条例》规定,“献一还三、献满八百终身免费、直系亲属等量返还”。对于我市市民,如果曾经参加无偿献血,且献血量达到八百毫升,则其本人用血时,血液成本费和互助保证金可以得到全额返还。如果献血市民的直系亲属(仅指父母、配偶、子女)需要用血,则血液成本费可以得到相应退还,具体退还数额与献血量相等,同时保证金可以得到全额退还。因此可以说,对于无偿献血者,如果其献血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则其本人和直系亲属用血时是无偿的。
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互为依存的,享受权利必须尽到义务,尽到义务自然能够享受权利。用血与献血即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献血市民尽到义务可以享受免费用血权利,没有献血的市民则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必须支付血液成本费用的一部分。如果市民不参加无偿献血,也同样享受这些权利,那还会有谁来参加献血呢?这里需要重点说明的是,为什么说没有献血的市民支付的费用,也仅仅是血液成本费用的一部分呢?下面我们作详细的解释。
成本的组成: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对采集的每一份血液,都要进行7个项目的检测,分别为谷丙转氨酶(反映肝功能最灵敏指标之一)、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以及血型和血色素,而且要2组人员用2种不同方法进行2遍检验。根据物价部门规定,开展上述7项检测一次,成本合计为249元,两次检测成本则高达498元。虽然血站进行检验,批量比较大,成本可以降低,但怎么也降不到两次检验成本为每200毫升血液只需260元的水平(每200毫升血液收成本费260元)。除此之外,血站所进行的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发动招募工作,血液的采集、成份分离、包装、储存、运输等工作,均需要相应的费用。这就是《献血法》所阐述的“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由各省市贯彻执行。
血液非商品:血液不是商品,如果是商品,80年代血液所谓的“价格”是每200毫升200多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二十年后的今天早已远远不止200多元。以物价增长水平最为平稳的黄金为例,80年代黄金价格约为80元/克,而截至2007年底,黄金价格为180元/克,增长了1倍多,回顾历史,80年代至今,基础物资涨幅低于10倍的几乎不存在。这200多元的血液“价格”,其实就是当初对血液进行检测时的部分成本,在这二十多年里,随着科学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疾病的认知越来越深,对血液的检测手段越来越多,用于血液检查的成本也越来越高,我们的工资性收入,也增加了几十倍,而血液的“价格”却始终没有“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对此进行了补助,区别仅在于对无偿献血者基本上是全免,没有参加无偿献血的补助少了些。对于参加无偿献血的市民,交纳了输血的相关成本费之后,凭献血证可获得相应的返还。
血液成本费退还:一、本人用血。带齐本人身份证明、献血证、临床医院开具的发票、用血清单,到常州市中心血站一楼发血大厅办理;二、父母、配偶、子女用血。带齐献血者身份证明、献血证、用血者身份证明、双方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或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关系证明)、临床医院开具的发票、用血清单,到常州市中心血站一楼发血大厅收费处办理。